据了解,绿色金融评价指标包括定量和定性两类。定量指标权重80%,定性指标权重20%。央行将根据绿色金融发展的需要,适时调整评价指标及其权重。分工方面,央行负责24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,而央行上海总部,各分行、营业管理部、省会(首府)城市中心支行负责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的绿色金融评价工作。
定量指标权重80%评价结构纳入评级
根据《方案》评价指标方法,绿色金融评价指标包括定量和定性两类。定量指标权重80%,定性指标权重20%。央行将根据绿色金融发展的需要,适时调整评价指标及其权重。其中,定量指标主要包括绿色金融业务总额占比、绿色金融业务总额份额占比、绿色金融业务总额同比增速、绿色金融业务风险总额占比等4项内容。
定性得分由中国人民银行结合银行业金融机构日常管理、风险控制等情况并根据定性指标体系确定。具体可以分为执行国家及地方绿色金融政策情况、机构绿色金融制度制定及实施情况、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情况等3大类内容。
7月起实施可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细则
《方案》指出,绿色金融评价面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,坚持绿色导向、商业可持续、激励约束兼容,按照客观、公平、公正原则稳步推进,依法尊重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自主经营。
央行明确表示,央行分支机构要根据《方案》要求,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(法人)绿色金融评价实施细则并做好评价工作,积极探索拓展评价结果应用,着力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绩效。
值得一提的是,部分机构在《方案》意见征求阶段时建议尽快出台或更新与《方案》配套的标准。对此,央行表示后续会根据绿色金融发展要求出台更多绿色金融标准,并适时纳入《方案》。对于定性考核细化评价维度和级别的建议,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将根据《方案》要求和当地具体情况,制定定性考核细化指标。下一步,人民银行将推动相关部门尽快出台配套实施细则,促进绿色金融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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