银行在面对外债业务时有两个重点必须注意,一是外汇管理局对外债资金的用途有严格规范,不可随意使用;二是要小心外债资金进出过程中的潜在洗钱风险。
另外外汇管理局对外债用途的真实性审核也非常重视,在汇发〔2019〕28号文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》中,要求除指定试点地区的试点企业外,企业在向银行申请使用外债资金前,须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,供银行跟踪外债资金的去向,证明没有违反上述16号文限制外债资金使用在四项用途上;除日常备用金外,其他外债资金的使用皆须采取受托支付方式,直接由银行将资金拨付到第三方或往来对手的账户中。
由于外债可以是向境外银行、企业甚至个人借款,加上境外借款利率又往往较境内低,当外汇管理局放宽外债资格条件,让一般境内企业也可以借入外债后,境内银行面对外债业务的机会也会越来越多,为防范因外债引发的洗钱风险,银行应从以下重点布署外债业务的反洗钱工作。
2.当银行发现境内客户的外债借款金额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,就应重点了解该客户的借款用途为何,并在外债资金进到国内完成结汇要拨款给客户使用时,加强审核资金用途,同时审核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证明文件。
4.当外债由境外担保方担保时,境内银行须先取得担保合同,了解担保原因,同时对境外担保方进行尽职调查,了解担保资产来源为何,重点关注境外担保方与境内客户的关联关系。
其他银行要注意的外债反洗钱重点,还包含若客户要求一次性使用全部外债资金,银行须了解外债资金用途,确认是否与经营活动有关,了解资金去向的交易对手是否为供货商,是否与客户有关联关系,与公司建立业务关系的时间长短等信息,并对短期内频繁向境外借入外债,或是短期内就归还外债的客户提高警觉,跟踪资金去向并了解还款资金来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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