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移动互联网、大数据、超级计算等新兴技术驱动下,人工智能已经呈现出深度学习、跨界融合、人机协同、自主操控等新特征。
法律是治国理政、经世济民的利器,正常社会运行不可或缺。尽管法律总是落后于科技、经济和社会发展,但其常常紧随科技、经济和社会进步,既刺激自身变革,又反过来规范和调整科技、经济和社会发展。
针对本届智能科技法律论坛的主题与议程,黄进教授指出,“算法”是智能科技的核心。算法崛起对法律规制提出了挑战,比如可能对知情权、个人隐私与自由的平等保护造成威胁。
其次,本届论坛将深入探讨“算法与平台反垄断”问题,2020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《关于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》中,21次提到“技术”,22次提到“数字”,10次提到“算法”,算法重要性不言而喻。通过研究算法与平台反垄断,能够使平台企业保持开放与多元初衷,防止合谋与寻租对平台经济整体造成的危害。
黄进教授认为,加快以算法为核心的智能科技法治建设步伐,充分发挥以算法为代表的智能科技法律的新引擎作用,对我国实现科技跨越发展、产业优化升级、生产力整体跃升具有重要意义。
他表示,讨论智能科技法治问题,不能仅囿于国内法,更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,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,协调推进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,加快涉外法治工作布局,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,为我国构建新型国际关系,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应有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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